清华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
청화대학외국유학생모집요강
一、申请
1、申请类别与条件
凡愿意到清华大学学习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直接向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也可通过因特网,从清华大学主页上下载申请表。
报考美术学院的留学生可直接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院务办公室联系。
申请者应当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相应学历和一定的汉语水平(汉语生及报考英语授课专业的研究生除外)。
· 大学本科生: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
· 硕士研究生:应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 博士研究生:应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 普通进修生:应具有大学二年级以上学历。
· 高级进修生:应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学位以上的学历或同等学力。
· 汉语生: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申请者应有的汉语水平
除以下情况外,学生一般应在入学前通过HSK(汉语水平考试)6级。
汉语生不需要HSK成绩,入学后进行汉语水平测试,根据程度分班学习。
英语授课专业可以免HSK成绩。部分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进修生经申请并获准后可以降低汉语水平的要求或免HSK成绩,但一般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
3、申请者应提供的材料
· 本科生 본과생
① |
《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
② |
最后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经公证) |
③ |
HSK 6级以上成绩证明复印件(经公证) |
④ |
申请者的护照复印件 (附有照片的一页) |
⑤ |
报考美术学院者还需提供本人美术作品照片6张(素描、色彩、专业设计作品照片各2张) |
· 研究生、进修生
① |
《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② |
最后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经公证) |
③ |
HSK 成绩证明复印件二份(经申请获准者,可免) |
④ |
申请者的护照复印件 (附有照片的一页) |
⑤ |
二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的推荐信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⑥ |
报考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和进修生者还需提供本人专业设计作品照片6张 |
⑦ |
报考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者还需提供本人代表性专业论文两篇 |
⑧ |
· 语言生
① |
《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
② |
最后学历证明(经公证) |
③ |
申请者的护照复印件 (附有照片的一页) |
注:所提供的各类证明若非中、英文者,需有经公证的英文或中文翻译件。
4、申请时间
本科生: |
每年4月1日至4月20日 (美术学科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研 究 生: |
每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
进修生、语言生: |
2月入学者应于12月15日前申请 9月入学者应于6月15日前申请 |
5、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申请
申请 应向本国负责留学生派遣的政府部门、相关机构或者中国大使馆申请。申请时间一帮在1月~4月。详情查阅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sc.edu.cn。正在中国学习的留学生申请攻读高一级学位的中国政府奖学金, 须经本国驻华使馆同意,并向接受学校提出申请。
二、入学考试与录取
1、本科生:经学校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申请材料合格后 ,须参加清华大学举行的入学考试 서류합격후, 청화대에서 실시하는 입학시험에 응시해야 함。
考试科目:시험과목
理、工、管理学科: |
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笔试 (报考建筑学者加试素描) |
文、法 学 科: |
基础汉语、英语笔试、汉语写作和听力 |
英 语 专 业: |
英语笔试、英语口试、汉语写作和听力 |
考试时间:5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参加由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馆主持的考试。
2、研究生:由学校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相关院系教授审查申请材料 。必要时须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对优秀的申请者,经相关院系和研究生院同意可免初试(笔试)。最后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批准录取。
考试时间:一般每年4月上旬。
考试科目由研究生院公布。详细情况可查阅http://www.tsinghua.edu.cn/chn/zsxx/index.htm。
3、进修生:由学校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相关专业的教授审查申请材料,合格者即可录取。
4、汉语生:由学校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材料,合格者即可录取。
经审核材料及考试合格者,将发给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
三、入学与报到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入学。被录取者应持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血液化验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并持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入学者必须持(X)签证,并在入境后30天内办好居留申请手续。
四、学习年限与证书
每学年分三个学期,秋季学期(9月初至下一学年1月中)、春季学期(2月中至6月底)、夏季学期(7~8月)。夏季学期主要安排实践环节。
本科生学制为4年(建筑学专业为5年)。完成规定教学环节、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发给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完成规定的学位课程或教学环节、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发给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完成规定的学位课程或教学环节、考核合格,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且学位论文论文答辩通过者,发给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
进修生的学习期限一般为1个学期至2个学年。进修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进修证书,不授予学位。
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定。
对于成绩不合格者,将依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视不同情况,或发给结业证书,或提前退学。
五、汉语教学
清华大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心在春季或秋季学期开设长期(18周)的基础汉语与实用汉语课程,根据学生的汉语水平,课程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不同层次,包括汉语口语、听力、语法和阅读写作。此外还可开设如汉字书法、古代汉语、戏剧电影欣赏、太极拳、 HSK应试等选修课。
每年暑假开设的短期班一般为2周至8周,有汉语口语、听力和中国文化等课程。短期班只接收团体(一般15人以上)报名。
此外,清华美术学院汉语培训中心(北京朝阳区)也提供对外汉语课程,详细情况可向该中心了解。电话:8610-65611350传真:8610-65611138
电子邮件:friendhere@sina.com.
六、费用(以人民币计)
1、报名费:
本科生、研究生 |
600元 |
进 修 生 |
400元 |
语 言 生 |
400元 |
2、注册费:180元
3、学费:(每学年)
类 别 |
文 科 |
理工及管理学科 |
艺术学科 |
MBA |
IMBA |
本 科 生 |
20,000元 |
26,000元 |
33,000元 |
|
|
硕士研究生 |
23,000元 |
30,000元 |
42,000元 |
45,000元 |
60,000元 |
博士研究生 |
30,000元 |
40,000元 |
50,000元 |
|
|
普通进修生 |
20,000元 |
26,000元 |
37,000元 |
|
|
高级进修生 |
23,000元 |
30,000元 |
42,000元 |
|
|
语 言 生 |
19,000元 |
|
4、保险费: 来华学习一个学期及以上者必须购买医疗保险,保险内容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及疾病(含SARS)住院。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为来华留学生提供团体平安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或住院保险在内的综合保险,保险金额600元/人、年或者400元/人、半年。 关于保险的具体介绍,请点击此处查询。
5、住宿费:清华紫荆公寓有1000多张床位供外国留学生校内住宿。
双人间(公共卫生设备、空调、电视、电话、网络接口) 40~45元/床、天 |
单人间(独立卫生间、空调、电视、电话、网络接口) 65~85元/床、天 |
学生可在校外民宅住宿,但应租住合法房屋,并需在入住24小时内与户主到居住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
6、伙食费:学生可以使用电子餐卡在学生餐厅用餐,大体上每人每天花费20-30元。
7、其他: 学生可免费使用室外篮球、排球、足球场地。室内篮球、羽毛球场地、游泳馆及网球产地需付费使用。校内的图书馆和计算机实验室可提供付费的上网服务。自费留学生或交换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自理,学生可在清华校医院就诊,也可选择校外其他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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